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沿着兴都往东,出了城门便是一条宽畅无比的官道。
周未不会骑马,耗费了一个多时辰才让他勉强驯服了一匹最温顺的白马。
一路三千里,对于已经急不可耐的五人而言,自然不可能纯靠脚力。
因此朱三便帮周未等人都在兴都的驿站借了马,只需要五百文钱,便可以在贺兰州内出行,在临出关之前将马还给最近的驿站便可。
一行六人都有了马,快马加鞭,虽然一日千里并不可能,但日行个一二百里便轻松许多。
如此算来,即使中途休息,也只要至多两个月,便能到达目的地。
周未骑不快马,朱三的后辈朱四同样骑不快,朱三倒是骑术了得,一匹黑马在他手上如臂使指,而那岳老大的后辈则似乎的确是眼疾,与岳老大同乘一骑。
朱三见状也不催促,等一行人走至官道上无人路段时,他才与周未说起了话。
“要说起来,你可相信这世上真有仙人存在?”
周未立刻便想起来那个衣衫褴褛的老道士,点了点道:
“自然!”
朱三看了他一眼,意外地说道,“我本以为你不会信此事……毕竟世上芸芸众生,真正见过仙人的寥寥无几,而如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怎能相信真有如同飞鸟一般翱翔天际的仙人存在。”
朱三说到此处,眼神中闪过一丝羡慕,没有人不想拥有超越世俗的力量,与天并齐的寿命。
“人总是不相信传闻,就如同是皇帝说他是真龙天子,天下又有几人信呢?”
朱三哈哈一笑。
“我不信皇帝是真龙,但我信世上有真仙。”
“好小子!”
朱三满意地拍了拍周未的肩膀,大声道,“我便与你讲讲,我们寻的是何仙。”
……
……
一路走过来,因为有马匹代步,便不需要露宿,天黑前总算寻到一处城镇住进客栈。
这处名为余淮镇的地方应当属交通要塞,走进镇子最多的便是各种客栈,驿站。
“今日走了三十余里,夜里早些休息,明日天微亮便要启程。”
岳老大今日高兴,请几人大肆地又喝了几壶烧酒。
周未不喜酒味,不过也不好拂了岳老大的面子,勉强喝了几杯,如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已经是醉意入脑,昏昏欲睡了。
周未将先祖留下的玉牌贴身放好,迷迷糊糊间又想起午后朱三与他说的事。
这也是朱三一行人为何要寻仙的由头。
岳阳,李占峰,朱三,他们三人是真正见过仙人的,并且还与周未这等后来猜测的不同,他们是真真切切地看见那位仙人手捏火球,挥袖间便狂风大作。
这些绝不是障眼法,因为那仙人在顷刻间便灭杀了一位武林中的高手。
“那位仙人的力量……”
朱三说起时,眼中全是忌惮,仙人杀凡人只如同屠鸡宰狗一般轻易。
“仙人正要离去之时,我不知那时如何生出的勇气,竟扑了过去跪下,求那仙人点化。”
“仙人却只言他并不点化,凡人若有仙缘,自然可以入仙道。”
“我便立即问仙人,我等是否有仙缘。”
妹妹别演了,咱家全员读你心声 从生化开始的轮回之旅 宝可梦:以雷霆击碎黑暗 满级异能者被认回豪门后 独自在异能世界中闯荡升级 我真没想卖军火啊! 小仙不好惹 惊悚禁忌 俏军嫂随军记 孽徒总想对我图谋不轨 村子里的小仙医 苏总少妻娇滴滴 你婚纱演唱会,我表白天后你急啥 这魔头他假高冷 猩红之月 阅世走人间 粽行天下之折花一朵向天行 洪荒:我们五个都是一个人 谁把反派当媳妇儿养啊 军人军医,办公室恋情?
一个凄苦可怜少年,因为无奈暴怒杀人,被迫只身流浪世间。奈何却被邪魔威胁,他以这样处境如何摆脱,祛掉身体中的剧毒,完成自己长生不死之想。神魔仙凡,道鬼妖佛,只存心中一念之间。...
只有专业人,才可做专业事!当穿越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时,历史需要的是更加专业的穿越者。以穿越古代为终极梦想的龙组成员高兴,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纷乱的南北朝末期。没有宋玉致,还有萧美娘。我不喜欢暴力,但我不介意使用暴力。我不喜欢铜臭,但我不希望有人的钱比我多。我不喜欢称霸,但我喜欢天下臣服在我的脚下。我不是救世主,但我是终结者!对待治下的子民我会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女人我会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岛国和棒子我会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我会比严冬还要残酷无情。高兴...
本以为幸福满满,却被未婚夫害死。重生归来,却成了全城的笑话。暴发户的女儿没品位粗鲁不堪明明嫁给了全国女人的梦中情人,自己却偏偏是个170斤的胖子。骆夫人的位置,我不稀罕前世的仇,我自己报!可当她走上复仇之路的时候,却发现突然多了个帮手。夫人,谁惹你不高兴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一次意外的求职电话,让张宇成为仙医门徒。从此,他走上了救死扶伤,济世为怀的道路。知性美丽的女老师,古代女医的传人,都市职场丽人,刁蛮任性的校花,清纯靓丽的山村少女…一个个原本令他仰望的女性,开始环绕在他身边。且看张宇在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中,演绎一段情场得意,医道扬名的传奇。这是一个平凡的人立志成为医学界骄傲的励志故事!这是一个仙医门徒在花都叱咤风云的香艳故事!这是一个男护理混迹在女子诊所的传奇故事!公布一个作品群号139736400...
...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