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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团,沈迅是一个传奇。
上上下下都知道他。
因为这个家伙升职特别快。
安山湖之战时,他还是趴在船头的大头兵一个。
横扫青州府的时候,他就是小队长了。
孟良崮之战打到一半,因为原来的主官阵亡,他被火线提拔为了排长。
之后第四团组建,他被调来,直接就是一连连长。
不过却没有人嫉妒他,认为他投机取巧,或者有什么背景。
沈迅升职快,主要靠两点。
其一是有文化。
身为莱阳才子,沈迅的文化水平非常高。
别的士兵,识字就了不得了。他是诗词歌赋、文章经义信手拈来。
有了文化的基础在,沈迅的学习速度飞快。各种军事本领的掌握速度,远超其他士兵。
其次是他有作战经验。
其他的士兵,当兵之前都是平头百姓。莫说枪了,刀都没有摸过。
可他不同。
在参加新军之前,他可是跟着左懋第、姜埰、蒋垓等人打了莱阳保卫战的。
因此当其他的士兵看到血火和死尸吓的尿裤子时,他已经能够行色如常,勇猛作战了。
攻下寨墙,第一连没有停止脚步。建立阵地后,继续向前进发。
通往山顶的路愈发难走,乱石横行,极大地遮蔽了视野。
前面几个士兵奔跑中,突然发出惨叫,全都摔倒在地上。还不等爬起来,石头缝里一杆杆铁枪刺出,带走了他们的生命。
后面的火力支援已经很快了,可石头缝隙太小,子弹根本打不进去,也就对敌人没什么伤害。
沈迅看在眼里,吼道:“放火。”
对付石头掩体,最好的武器不是火枪、火炮,而是火焰。
立刻有几个士兵掏出玻璃瓶子,里面装着一些浑黄色的液体。
士兵们将玻璃瓶子甩出,全都砸在了那片起伏不定的石堆上。玻璃破碎,里面的液体流淌的到处都是。
又有士兵拿出劲弩,上面的弩箭箭头处裹了浸油的棉布,此时已经被点燃。
一箭过去,登时令那片石堆变成了火海。
不一会儿,石头后面惨叫声此起彼伏,几十个白莲教乱贼窜出来,惊慌失措地往后跑去。
新军士兵恼恨他们使阴招,一顿排枪,全都打死在了平地上。
玻璃瓶子里装的,并非是普通的菜油,而是石油提炼物。
乐安和利津附近的百姓发现地下会冒出黑色的液体,遇火即燃,即使用水也无法浇灭,因此会拿来生火。
情报部的工作人员在集市上发现了这种东西,带了一些回来,但一时都不知道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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