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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笔漂浮在半空中,阴影笼罩在下方三个字上,字迹显得更加立体,甚至咄咄逼人。
路迦愕然地松开手。
片刻后,他的视线凝固在羽毛笔上。
似乎知道对方要说什么,羽毛笔十分平静:“我只是写下你内心深处的欲望罢了。”
它在骗自己。
路迦却无法笃定这个答案。
很早以前,畸形心脏主动变成笔的时候,就已经证实过这玩意能感知到和欲望相关的东西。
“成王。”路迦一双偏浅的眉峰皱起,自己真的有这样的潜意识吗?
一定程度上说,这的确是个办法。
他现在已经入了魔族的眼,入得还挺深。
……眼中钉的那种。
但想要消灭魔族这样的庞然大物必然不可能,无法被消灭,就只能主动去统治。
想到这里,路迦不禁喉头一动。
羽毛笔的声音适时飘过来:“你写的那些东西,在魔族肯定不会流传,说不定都遭到了封禁。”
对于魔族来说,路迦还是那个不值一提的魔界耻辱。
羽毛笔出谋划策:“要想称王,你就要先提升在魔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回狩就是绝佳的机会。”
回狩的胜利者,是民意票选出来的。
由魔王亲自监察,整个过程比人族还要公开透明。
期间王储要想办法得到族民的支持,让他们公开表态支持自己,财富,武力,民心……全方位证明自己的实力。
路迦忽然一眯眼:“你怎么突然这么上心?”
羽毛笔不回答。
末了,在路迦长久的注视下,只说:“这件事对我们都有利。”
相识一段时间,路迦多少能感觉到羽毛笔对自己的恶意越来越小,甚至无形之中双方的关系可以用……亲切形容?
它要害自己的可能不大。
散步千米走到床边,一直到入睡,路迦的心脏还有些突突地跳动。
越想无视成王这个念头,反而就越深刻,最后几乎成为灵魂里的一个烙印。
回狩的最终胜利者,是靠民意票选。
还有什么比粉丝文化更适合打投?!
越想,居然越觉得有些搞头。
路迦辗转反侧,夜半三更还睁着眼。
一声轻叹飘忽地传来:“有什么纠结的?早在我们缔结血契时,你的内心就有这样的野望。”
路迦依旧否认:“不可能。”
那时候他才穿越过来,脑海中全是混乱的记忆,想削死魔王的想法有,但绝不可能想到做魔王。
待他平静下来,猜测会不会是原身有过类似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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