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九章 如何制定法律(第2页)

罗马的裁判官会命人随意杖责被抓到的未成年窃贼,斯巴达人也是这么做的。这些行为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斯巴达人这么做遵循的是克里特人的风俗。柏拉图以“既然可以承受个人对战的痛苦,私下偷窃的痛苦又有什么不能承受的”这句话来证明他的观点:战争是克里特人制定此项法律的原因。

由于公民法以社会为对象,所以它的基础是政治法。所以如果一个国家准备启用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法时,必须先看看那个国家和它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体系和政治法。

为什么克里特人关于盗窃罪的法律条文,在斯巴达就像在克里特一般适应良好,因为斯巴达人移植过去的不仅仅是这项法律,还有克里特人的政治法和法律体系。但是罗马与斯巴达的法律体系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被移植过去之后,这条法律与罗马人其他公民法的条文很难建立联系。

第十四节法律和立法时的环境不可分割

雅典有这样一条法律:当雅典被围,城内所有帮不上忙的人都要被处死[1675]。这条政治法非常卑鄙,催生它的那条万民法一样卑鄙。如果希腊的某座城市陷落,那么这座城市里的居民作为公民的自由就将被剥夺,他们会变成奴隶并遭到贩卖,如此一来,陷落的城市就彻底被毁了,人们为什么要殊死反抗,为什么会做出没有天良之事?原因就在这里。另外,有时这也是此类残忍法律出现的原因。

按照罗马法[1676],如果医生出现过失或者无能为力的情况,将会受到惩罚,按照地位高低,或被流放,或被处死。但法国的法律不是如此,这很正常,毕竟罗马法和法国法律是在不同的情况下编制的。在罗马,任何人都能成为医生,鱼目混珠的情况非常严重,可是我们这里的医生都是经过学习,拿到了行医资格的。因此,医生在人们眼中,就是医术高超之人。

第十五节有时法律需要自己调节

按照十二铜表法,杀了在夜晚行窃的人,无须承担责任;杀了在白天行窃的人,如果他反抗的话,也无须承担责任。不过,这条法律还有一个规定:在他杀掉小偷儿的过程中,必须向民众大声呼喊[1677]。呼喊可以证明杀掉窃贼者并未犯法,有机会让法官和证人在他行动时到达现场,所以,那些将执法权交给公民的法律应该一直坚守这一条。只有让民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知道他杀掉窃贼时的详细情况,才能让当时的一切,比如神情、面色、情绪、沉默或者每句话,成为证据,以判定这位杀掉窃贼的人是否有罪。这种法令会对公民的安全和自由造成威胁,怎么能背着民众去做?

第十六节立法时要注意什么

多少关注一下立法模式,是每个有足够的才华为本国或别国立法的人应该做的事。

法律用词要简洁。短小精悍的十二铜表法连孩童都能背诵[1678],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查士丁尼的《新法辑览》之所以遭到删减[1679],就是因为太长了。

法律用词要浅显直白,旁敲侧击永远比不上开门见山。在东罗马帝国,法律界没有王者,君主们说起话如文豪一般。辞藻华丽的法律,只会被人们当成一本夸张的书。

法律用词要精准到不会让任何人产生误解的程度。枢机主教黎塞留允许人们在国王面前控告大臣[1680],但若说的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么控告者将受到惩罚。一件事是不是大事是很难界定的,甲眼中的大事,在乙眼中或许根本不值一提,所以,人们就不会积极地指控他了。

按照霍诺尤斯法,如果有人买卖已获得自由的奴隶,让其重新变成农奴,或者让他感到不安,将被处死[1681]。一个人安心与否完全是他自己的感受,所以这类模糊不清的词也不应该用。

因为影响货币价值的因素非常多,在不同的时间,同等币值完全可以代表两种不同的价值,所以当法律要确定一个数量时,尽可能不要以金钱为标准。罗马那位莽汉的故事,我想大家都知道吧,他见到谁就打谁耳光,然后再按照十二铜表法给人二十五苏。

如果已经用清楚的言辞在法律中对某件事做了解释,再用含糊的词语就没必要了。路易十四的一项刑事法令[1682],明明已经将国王负责的案件逐一列明了,可在最后,偏偏加了一句“以及国王的法官一直负责的所有案件”,于是,又绕回刚刚脱离的独裁状态。

听闻在遵行习惯法的地方,有些原告直到宣判三四个月,甚至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查理七世表示[1683]这完全违背了国家的习惯法,于是下令只有在检察官徇私枉法、欺上瞒下[1684],或者确实存在某些关键、显著理由的情况下,才允许过期上诉,平时只能立即上诉。这是一项前后矛盾的法令,而且是截然相反,若非如此,也不会有人将上诉时间拖延到三十年之后了[1685]。

按照伦巴第法,穿上教服的女性,就算没有宣誓成为神职人员,也不能结婚[1686],此项法令说:“一个已用戒指娶了一位妻子的男人,再娶一个妻子属于违法行为,再将上帝的妻子或者圣母娶回家就更不用说了……”我的意思是,从事实走向虚妄,或者从虚妄走向事实,都不应成为法律中讲理的方式,从事实走向事实才是。

康斯坦丁有项法律,除了主教,其他任何人的证词都不作数[1687]。这位皇帝想走捷径,审案只看人,且只看地位高的人。

法律应该通俗易懂,即使是寻常人也能充分了解。法律只是一个家长的朴素的道理,而非艰深的逻辑学。

除非无法避免,否则法律中尽量不要有例外、条件和修订。一旦有了这些,就免不了要有另外一些。

除非理由充分,否则不要修改法律。查士丁尼规定,如果订婚已过两年,男方还不肯结婚,女方可以退掉亲事,不仅如此,还能留有嫁妆[1688]。后来他将此项法律改为,如果男方较为穷困,两年的时限可以延长为三年。但是,这种事,两年和三年有什么区别,三年比两年好在哪儿了?

如何才能证明一部法律确实是有道理的?首先得保证这些道理和这部法律相配。罗马有部法律规定,因为盲人看不到法官的衣着,所以严禁盲人辩诉。这个理由没有任何道理,明显是刻意找的,毕竟有说服力的理由很多。

毕达哥拉斯的数率貌似可以证明[1689],法学家保卢斯的说法——七个月的早产儿已经发育完好——是正确的。可是要用毕达哥拉斯的数率作为判案的标准,这不是很奇怪吗?

在法国,某些法学家以国王的王冠是圆形的为理由,要求被国王攻占地区的教会,向国王表示臣服,并接受国王的调派。在这里,我想探讨的不是国王的权力,也不是公民法或教会法此时是否应该向政治法低头。我唯一想说的是,这是一种值得尊敬的权利,应当用庄重的原则来守护它。谁见过这种事——某种身份拥有的切实的权利,居然是象征此种身份的物件的形状决定的。

达维拉说,鲁昂高等法院判定查理九世成年时,他才十四岁,按照那时的法律,如果事涉未成年财产权的收回与处置,在计算年龄时必须准确无误,一天都不能少,但如果涉及尊号的交接,那生日一过就算大了一岁[1690]。这项规定迄今为止并未造成任何弊端,我要做的也不是指出它的错处,我只想说,君王是数以万计的百姓的掌控者,对他来说,一个名号能决定什么呢?所以这位济贫署长的道理是错的。

法律比人更会推理。按照法国的法律[1691],在濒临破产的十天内,商人的行为将带有欺骗性,这是法律的推断;按照罗马的法律,察觉妻子通奸却不离婚的男人必须接受处罚,除非他觉得自己未必能赢得这场官司,或者他不怕丢脸,这是人的推断。法官需要找到诱因,然后宣判,可是支持他得出判决的思考模式并不清晰。若以推断为判决依据,那法官的裁决将充满偶然性;若以法律为推断依据,法官就能从法律中找到一种稳定的原则。

按照柏拉图的法律,那些因为懦弱,而非不愿受侮辱而选择自杀的人,将受到惩罚,这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以这项法律为审判原则的法官,若无法问出罪犯到底为什么自杀,他将只能自己推断,所以,这条法律是非常糟糕的。

按照罗马人的法希笛安法,无论何时,遗产继承人都能得到四分之一的遗产。可是与此同时,又有一项法律规定,立遗嘱者有权剥夺继承人这四分之一的遗产继承权。如此一来,法希笛安法哪还有什么法律效力:立遗嘱者若愿意将遗产留给继承人,继承人也不必请出法希笛安法了;立遗嘱者若不愿将遗产留给继承人,就算继承人请出法希笛安法,立遗嘱者也可以将其驳回。这是在拿法律寻开心吗?

为防止法律和事物的性质相悖,立法时应严密监控法律的性质。腓力二世在奥兰治亲王遭到流放时说,杀掉奥兰治亲王或其继承人将得到两万五千埃居和爵位作为赏赐。一个国王竟然打着上帝臣仆的旗号说出这种话,竟然可以拿爵位来赏赐此种行为,所谓上帝的臣仆竟然通过悬赏来激励这种行为。荣誉观、道德观和宗教观都被这一切彻底毁掉了。

有些事算不得坏事,却以假想的善为理由,严禁人们去做,这恐怕完全没必要吧。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应该坦率直白。立法是为了对人的恶予以惩治,既然如此,它首先就得干净纯粹。西哥特法有一条规定[1692]:犹太人可以不吃猪肉,但和猪肉一起烹煮的食物,他们必须吃。这太荒唐了。按照犹太人的法律,他们是不能吃猪肉的,而且不吃猪肉几乎是犹太人仅剩的法律,这是唯一可以分辨他们的标志了,可此项规定却在强迫他们必须背弃这条法律。

第十七节坏的立法方式

我们的国王以敕令和诏谕的形式下达自己的命令,罗马的国王也是如此。但是罗马的国王和我们的国王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比如我们的国王不许个人和法官上达陈情表来陈述他们的分歧,但罗马国王允许,不仅如此,还会通过敕复予以回应。事实上,教皇的敕谕也是一种敕复。这并不是一种好的立法模式,这点我们是清楚的,只有那些想让立法者走上歧途的人才会主张以此种模式立法。尤里乌斯·卡皮托里尼说[1693],图拉真不想让那些只是特殊恩赦的敕令出现在所有案件中,所以通常不会批准此类敕复。马克里努斯无法忍受将康茂德、卡拉卡和其他昏庸无道的皇帝的敕复,当成法律的行为,所以下令废除一切敕复[1694]。可查士丁尼却将这些敕复编进了自己的法律汇编中,因为他并不认同马克里努斯的想法。

研读罗马法的读者们,请听我一言,不要将那些假想的内容和以下法令混为一谈:元老院法令、平民会议决议、君主们的总则,还有所有以事物的属性、女人的脆弱、未成年人的劣势和公共利益为基础确立的法律。

第十八节一致性的思想

一致性的思想,有时会出现在大人物(即使是查理曼也一样如此)身上,总是会出现在小人物身上。他们了解的那种完善就存在于一致之中,所以他们必定可以找到。行政管理和商业活动采用相同的计量单位,国家遵行相同的法律,各个地方信仰同一个宗教。但是,这些相同的东西,是否永远合宜、毫无例外呢?相比于承受,改革更难忍受吗?何时应该区别对待,何时应该保持一致,难道那些具有洪才大略的人不知道?在中国,中国人和鞑靼人会各自遵循自己的礼仪规范。中国是世界上最崇尚和平的国家。若所有民众都能奉公守法,那么是什么法律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十九节立法者

亚里士多德有时会放任自己嫉妒柏拉图,有时又会放任自己喜爱亚历山大。雅典人的暴虐让柏拉图火冒三丈。马基雅视以伦迪诺瓦公爵为榜样,满心满眼都是他。托马斯·莫尔的书并不他自己的想法,是他看来的,他希望希腊城邦那种质朴的方式,可以在世界所有国家推行[1695]。哈林顿除了英格兰共和国,什么都看不见,不少作者坚信没有国王的地方必定战乱四起。法律时刻都有和立法者的热情与成见碰撞的危险,有时只会稍微沾上一点点颜色,有时却会无法前进被它们同化。

read3();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夭寿!霸总他从书中来  星路与你  星际反派大佬娘亲养崽日常  开局获得系统和尘歌壶  无限可能:我的灵根能进化  柯南之我是真酒  大蜀捉妖人  这个掌门太靠谱  镇世战神  梦幻三国之涅槃  我的数码黑王后  从那兔开始,震惊世界!  仙气凌人  暖婚100天阮诗诗喻以默  永夜妖王  清光  吞噬大荒:开局妖孽体质  团宠妹妹又轰动全世界了  重生女配很妖娆  中华上下五千年全知道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撩妻无下限

总裁撩妻无下限

总裁撩妻无下限由作者小红帽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总裁撩妻无下限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茅山女道士

茅山女道士

老婆,这次我们一定会赢的!嗯嗯,他们正在窝里反,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夜盗定魂珠哈哈哈!一个小时后真是没脸没皮,天下无敌,全天下都无敌了,被他们赢一次也很正常。就是就是,下次他们肯定不会这么幸运!老婆,为什么我这么失败你还相信我?傻瓜,因为你是我老公啊!...

妃同寻常:这个王爷是戏精

妃同寻常:这个王爷是戏精

写论文写的好好的,不过打个盹的功夫竟然来了个古代畅游体验券?看着眼前红绿交错的布置,南宫真真表示一头雾水,尤其是眼前的男子竟然跟她前男友长的一模一样,难不成这是上天为了弥补他们错过特地给机会让他们再续前缘的!可是为何剧情走向却越来越歪,谁来告诉她,这个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戏精到底是何方妖孽,她现在溜之大吉还来得及吗?...

闪婚溺爱

闪婚溺爱

一场意外,他被跟自己相亲的女人强行破了童子身!他是谁?权倾京城的太子爷!传闻,他冷艳高贵倾国倾城,引无数名媛淑女竟折腰,却洁身自好不近女色。她是谁?不受宠爱的豪门长女,他说你想要韬光养晦,不一...

国民影帝太会撩

国民影帝太会撩

重生成为顾大影帝的小助理。  不仅陪吃,陪喝,陪玩儿…  嗯?还要陪着对戏???  只是那个,对戏归对戏,你这么深情的看着我是几个意思?  什么?居然是吻戏?  温沁气愤不已,你堂堂大明星居然占我便宜?我要揭发你。  顾少川眨眼一笑,你去啊,看看谁信你。  温沁小脸通红,一脸防备的抱紧自己,顾少川,你,你无耻…  PS影帝傲娇腹黑宠妻女主聪慧爽文...

帝尊霸宠:逆天双灵大小姐

帝尊霸宠:逆天双灵大小姐

她是二十一世纪双灵特工,一朝穿越,废材中的极品废材!他是极天修罗鬼域帝尊,却意外中的意外,遇到了她!她扬言为他踏平世间坎坷!他扬言为她倾覆万千繁华!当聪慧勇敢的她,遇到了强大气场的他,颠覆九州,乱世繁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