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00 章 第九十九章 陆延(第1页)

孙权急召陆逊等人议事,是因为诸葛瑾刚从江陵回来,他原是替孙权向关羽表明联姻的诚意,但关羽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孙登才九岁,孙权着急联姻,虽不知诚意真假,但关羽拒绝的话语却无礼至极。

关羽回:“虎女焉能嫁犬子?”并把诸葛瑾赶了回来。

孙权闻之,自是异常愤怒,急召在建业的官员议事,想着要怎么对付关羽才能解气。

大家觉得孙权正在气头上,所以先安抚好他,然后劝说其徐徐图之。

孙权这才作罢。

听完这些,孙茹叹道:“关羽竟如此狂妄,也不知师父当年如何能冒着危险约他单独见面。”

陆逊道:“鲁公有勇有谋,我等唯有佩服。”

他二人未对孙权提出联姻的用意发表看法,毕竟这事没成,就算成了,想想孙尚香与刘备的一场联姻,只剩一场唏嘘。

孙茹道:“明日出发去华亭吧,留在建业感觉太累了。”

陆逊笑笑:“赶路也会累。”

孙茹道:“听闻华亭风景秀丽,旁边有吴王猎场,湿地深处还有仙鹤,我甚是向往。”

陆逊无奈笑笑:“那便依夫人的。”

因第二天要赶路,夜里夫妻二人早早歇下了。

孙茹睡着后,陆逊却睡不着,华亭,他亦多年未回去了。

幼时在吴王猎场练习骑射,在芦苇丛中捡野鸭蛋的时光久远得好似一场梦。

孙茹睡梦中“咕哝”一声,然后向陆逊怀中挤了挤。

陆逊搂着她的那只手轻轻拍拍她的背。

翌日清晨,夫妻二人去与孙权作别,然后一路向南。

陆绩任职期满卸任后,不再出仕,而是专心于著书。

去岁他离开郁林郡,坐船离开码头的时候遇大风,船家担心风把船吹翻,让他用行礼压仓,但他为官清廉,除了随身带的书一无所有,最后寻了岸边的石头压仓。

陆绩为官清廉的事迹已传至建业,孙权闻之甚是动容。

此番便赏赐了陆绩一些东西,让陆逊带回华亭。

华亭在吴郡海盐县,出了建业城,一直往南,几日便到了。

至华亭陆宅,已是下午,陆逊去见族中管事,孙茹则去梳洗换衣服。

陆家,在陆康被孙策围攻之时,有一部分族人逃回华亭,当时只有一百人左右,如今,在陆逊重整陆门后,已有上百口人。

陆逊作为门主,住的是陆家主院,院中仆从做事麻利,一切都准备得井井有条。

引孙茹进屋的侍女是大管事陈年的夫人余氏,陈年是陆康当年指给陆逊的,而陆逊父亲留给陆逊的管事葛诚则只能任副管事,这些年隐隐有被陈年打压的趋势。

余氏向孙茹一一讲解完后,垂手立于一旁道:“夫人看着还缺什么,婢子再让人去备。”

孙茹笑笑:“没什么缺的,我要沐浴了,你先退下吧。”

余氏答诺后退下了。

孙茹此番本只想带青桐和应秀,但应秀再三劝说才把惠娘和碧草都带上了。

应秀的原话是:“夫人作为吴侯府的公女,如何能少了排场。”。

孙茹闻之,笑笑应下了。

应秀边给孙茹穿衣服,边低声道:“我看陆家一点都不比候府差。”

大流寇陆四  楚仁柳絮  傲凰倾颜  明末大流寇陆四(傲骨铁心)免费txt  全民领主:开局打劫李世民  欢迎来到噩梦区[无限流]  大流寇(傲骨铁心)  港岛1980  这人间体不当也罢  反派萌团撒娇日常  替身和白月光he了[穿书]  重回1991柴进  重启全盛时代  都市圣手医婿  绝世萌宝要翻天  圣人何求  樱笋年光  洪荒重生圣王灭天皇  封神后劫  姐姐的贴身狂兵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作者钱串串的经典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人家穿越不是王妃,就是有钱人。白薇穿越倒是好,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个泼妇。既然接收了人家的身子,孩子会替她好好养,家也会帮她好好照顾的。只是,眼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爸?不负责任!你竟然还想带走孩子!?没门!唔娶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去相亲吧,爸爸

去相亲吧,爸爸

本来杨小光是准备给四岁的女儿找个妈,却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女儿给自己找老婆。老爸,你今天的相亲对象是我同学杨小光脸色大变朵朵,你想让警察叔叔把爸爸抓起来吗?的妈妈。...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国泰民安?并不是只靠忍让就能够得到的。文明与文明之间,要么你把我打趴下,要么我把你干掉。重生为烈阳文明的皇族,与帝蕾娜是兄妹的帝乾坤。因为上任太阳神的缘故,并没有因为长子的身份,而成为新任皇帝。反而是代表温暖和和平的妹妹蕾娜,成为了烈阳的皇帝。被封为秦王的帝乾坤,因为激进的性格被潘震不喜,于是乎为了成为烈阳的皇,为了妹妹蕾娜,帝乾坤开始了自己掌控烈阳,向外扩张的成长。...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后宫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