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资料14(第1页)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指令再审的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重新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再审案件中强制措施的决定、再审与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死刑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系统选中我在平行世界当救星  离落九天  叶家的幸福小日子  末世重生,我开启修炼模式  现代都市的巫女  女扮男装:战神世子的疯批将军  海贼:出海就有大将实力  弟子不从命  理科博士的异世见闻录  将军,夫人又逃了  炮灰团偷听心声逆袭,我负责摆烂  我,北凉王一统九州  重生后,从打工仔到商业巨子  穿书末世:拐个禁欲大佬当老公  我的钢铁萌心:以德皇之名  异世界助手:抽奖就能变强  疯了吧,刚重生就逼我将女儿送人  我乃仙童兼职城隍土地和妖王  全球御兽:数码宝贝镇压诸天  强行契约!不服?你命由我不由天  

热门小说推荐
向暖牧野

向暖牧野

向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所以也不敢奢望幸福,直到她遇上牧野。这个男人那样强势,那样霸道,却又如此不遗余力地护着她,宠着她。他说都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向暖,你就是我最重要那根肋骨。向暖满心欣喜,陶醉幸福。可是有一天,他遗失的那根肋骨回来了...

我不想当村长

我不想当村长

在九年义务教育还未普及的村庄里,看仅上了七年学的命强同志如何走向村选,玩转商场,走出乡镇,面向人生巅峰...

兵锋天下林义

兵锋天下林义

兵锋天下林义简介主角林义陈婉婷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男儿十万兵。披上军装,我为战神,军装褪去,他们称我为枭!...

绝代名师

绝代名师

市二中的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白富美的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坐稳校长之位,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点废成金,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的指导下,学渣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无双国士,一代魔帝,两大圣人,三大至尊,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我最喜欢把青铜杂鱼带成王者BOSS,孙默如是说!...

征途:星光路

征途:星光路

闪冲闪冲!追风幻影般的速度曲线前进!无视碎骨者以牙还牙的机械战隼机炮的疯狂封锁,我的灵能武装随心之刃脱体而出,幻化为镖回旋清场,激起炫目流光!电能冲刺如风位移并无限地压迫式贴身,光矛大盛一举击穿碎骨者胸前那方能量罩模块!电弧匕随思感游入腿臀连接部的缝隙,然后是噗地爆开!我是异域战场的魅影杀手!同样,我是狂热赛场的潇洒精灵!能进球,爱助攻,战友辉煌我赢得更多的掌声!摒主戏,扮配角,我甘愿做女神心爱的小暖男!文爽笔劲意新情长,让人耳目清新!场景波澜壮阔不失细腻...

林娘子训夫记

林娘子训夫记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山海可移的经典小说林娘子训夫记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江澈与林云初要成亲了!江澈是业州知府家的大公子,生得一副好容貌,却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林云初是业州富商家的三小姐,容貌不及二位姐姐,从小混迹生意场,小小年纪便自己谈生意,开店铺,名下茶馆绸缎庄就有好些个,是业州小霸王。二人成亲,业州城人人都说,纨绔配霸王,乃绝配!江澈娶了林云初,心头颇为不满。江澈是花街柳巷的常客,见过许多不同的女子,却见不得那些惯会耍心计的女子。他知道林云初嫁给他是耍了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