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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每一个离开的决定都是因为着失望。也许母亲的失望只是从不曾得到倾诉。即使母亲也一定是寂寞并且因为独自用力而沉默。就这样她在近20年之后,在医院阴冷空旷的走廊椅子上,想起母亲的脸,并且终于原谅了她。

其后,男子终于答应结束这三个月的婚姻。那年她不过24岁。她觉得似乎已经过完了自己的大半生。

良生(20)

她与他结束婚姻之后,便离了职,搬到自己新租来的小公寓里。她不再觉得这朝九晚五的工作对她具备任何意义,她已决定离开这城市。她想自己也许从未真正爱过某个人,只是在追寻感情。犹如一个走在路上的人,所有邂逅的人都只是过河的石子。如此而已。

他来看望她一次。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神色憔悴。她看到他忧伤的眼神缠绕着她。这唯一一个会忧伤地注视着她的男人,是她的父亲。不管她如何离弃他,一再任性地伤害他,

她始终是他心中可以一再获得原谅和宽恕的女孩。因她是他的女儿。来自他的骨血,被他娇宠,所以对他有怨悔。

她在厨房里做晚饭,做了红烧笋和雪菜黄鱼。这是母亲曾经做过的菜,然后她彻底离开了他们的生活。两个人相对闷头吃饭。她看到他俯下头来的时候,头发中有白发。她伸出手去轻轻替他梳理这白发,他先开始害羞,逐步退让。不让她碰到他。

吃完饭,他就对她说,跟我回家去,囡囡。他亦又开始唠叨对那个男子的不满,借以隐藏自己对她这种颠沛生活的辛酸之情。她突然心里烦躁,剧烈地要求他停止。对他叫吼。于是他便沉默。

两个人的沟通就是这样,从爱惜开始,最终走入僵局,因彼此不知该如何正确表达。她又渐渐觉得羞愧,她看得见他的感情,知道这是世间上她唯一取得的恩慈,即使是如此不妥当,并且生硬。但那毕竟是暖的。她走进厨房,泡一杯热茶给他。他接过,亦只能轻轻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她一个人收拾了碗盘站在小厨房里洗碗。她听到他走近,又走远,犹豫着想与她靠近,但终究没有进来。这样的欲言又止,她非常熟悉。她把手放在冰冷的水流下,看到自己的少年,眼睛灼痛,依然没有眼泪。

晚上他匆匆返回,知道她不肯跟他回去,便不歇息就要走。她送他下楼,走到街头,看到他因为腿疾微微趔趄着走到马路对面,与她遥遥挥手。他终是不能将她带回。她已经是一个他彻底无法了解的倔强坚韧的女子。他们明白对方内心的痛楚,清楚分明。却无法拥抱,互相取得抚慰,甚或不能用语言来沟通。

就是这样封闭而压抑的感情。也是她一直在渴望叛逃的阴影。

她猝然转身,便往回走。

那种疼痛,像一枚钉子,生生敲入眼睛。不能遗忘。莲安。

我们相爱,不可分割。彼此信任,如同血脉贯通。我们懂得,一眼就看到彼此的心底。互相怜悯,却并不宽容。伤害对方,斩钉截铁,不留余地。我的发肤骨骼来自与他,善良无辜。我的精神意志隶属与他,无能为力,但决意叛逆,要离开他,不惜一切代价。

有些事情不能遗忘。如果你记得,那说明内心甘愿。而其他的,那只不过是一些失望的事而已。

她坐夜班飞机去往北方,带着简单的行李。独自用力,那么坚韧,近乎残酷。断然不能回去。如果回去,这付出的一切代价该如何偿还。在飞机上看到灯光迷离的城市,瞬间就被黑暗的天空覆盖。她拉下遮窗板,关掉阅读灯,把身体蜷缩起来。在轰鸣闷热的飞机中闭上眼睛。试图遗忘所有失望的事情。

她尚未得知生命的真相。她亦没有相信。于是她睡着。

莲安

莲安(1)

我喜欢丰盛而浓烈地活。良生。但也许那只是我的幻觉。

莲安17岁的时候,在广州的酒吧里以唱歌谋生。有些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做怎么样的事情,但有些人不是。对莲安来说,唱,是轻易的事情。只是用来谋生。她与男友保罗一起住在地下室里,白天他出去倒卖盗版碟片,她在阴暗闷热的地下室旅馆里睡觉,晚上她去酒吧唱歌,有时候去录口水歌。一切只是为了活着。活下去。活在某些时候就是血液唯一激越

的理想。即使如此贫穷。

她不觉得世间不仁,亦只因为年少无知。只是胃留下饥饿的阴影。

这种饿,她很熟悉。我的母亲临,小时候很少拥抱我,甚或从来不抚摸我。她说。因此她的皮肤过份敏感,幼时常常会突然发红发痒,或无由就患得某种皮肤疾患。5岁的时候得水痘,浑身上下长满水疱,密密涂满紫蓝色药水,被别人嫌恶的眼神所封闭。临不让她出门,把她锁在房间里,只让她晒太阳。临说,把你自己消消毒。临并不安慰她。在剧烈的阳光下,她感觉到每一寸皮肤都在炙烧,分裂。亦觉得皮肤在饿。

皮肤的饿,后来侵蚀到胃,

她吃食物,对食物有贪婪之心。吃得太多。少年时土豆白薯这样的淀粉质食物尤其能满足她,有时候半夜也会去厨房偷东西吃。无甚可吃,就一把一把地把冷饭塞进嘴巴里。

我饿。饿仿佛是某种疾病。

即使当她后来变得富有,可以出入高级餐厅只当等闲,吃食物仍是匆促慌张。吃饭速度很快,不懂得细嚼慢咽。填充似是唯一目的。食物又是唯一的抚慰。在落寞,难熬,甚或怅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先是以吃来解决。她喜欢软的热的甜腻的东西。她只是不发胖。身体始终瘦仃仃,单薄如同少女的轮廓。背上两块突出的蝴蝶骨,随时可飞坠般的艳。

她亦喜欢明亮的灯光。瓦数越大越好,刺眼如正午阳光。照在额头上,盲了般的剧烈。带来温暖。好像拥抱。被一个人轻轻需索,从始到终。舞台上的光,从来都是灼热刺眼,可以让人的眼睛几近盲。一旦盲,你就会逐渐沉落在黑暗之中。她说。从舞台回到后台的时候,她的脚步亦趔趄。根本看不清楚。她说。一团漆黑。就是一片黑。

灯光打在墙角窄小的一侧角落上。有人在叫她,莲安,莲安,准备上台了。她在酒吧布帘后面堆着啤酒箱子和杂物的小房间里,对着镜子,在脸颊上抹上深红胭脂。她20岁的时候,因为年轻从来不扑粉,只是喜欢胭脂。胭脂仿佛是情欲,有无知的亮烈。她带着自己桃花盛放的脸,穿上廉价的镶着人造珠片及粗糙尼龙蕾丝的裙子,高跟鞋走至一半,就会在地板上晃折一下。摇摇晃晃,走上窄小的酒吧舞台。音乐响起,黑暗沉落。

音乐响起,黑暗沉落。我逐渐沉没至大海。她说。深海之下,翻动的潮水,有圆柱状的明亮阳光,穿透空气和水,直直地倾泻。屏住呼吸,向那光线潜伏过去。水波包裹住她的眼睛,咕嘟咕嘟的小气泡繁盛地升腾。用力呼吸,才能试图浮出海面。她听到自己从胸腔里发出的声音。她在唱歌。

她唱歌。逡巡在水里。潮水贯注在她的胸腔,发出回声。这是她一个人的海。与酒吧里的烟草,嘈杂,喧嚣,没有任何关系。与所有在听或不听的人,亦没有关系。她坐在高脚凳上,手把住麦克风的支架,上下移动,仿佛抚摸在情人的皮肤上。她闭上眼睛,便看不到人世,只看到幻觉。看到潮水起伏,记忆深处的海。她的血液里都是激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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