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三十四章梦魇与无眠者(第1页)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墨穷这才想到,棕发那毫不起眼,甚至当初一听完,就几乎忘掉的恐绿症。

那玩意儿是一种心灵扭曲效应,让棕发无条件地恐惧绿色,绿色对他而言就是世间最恐怖最恐怖的事物。

没有比绿色更恐怖的了,这不起眼的颜色,成了棕发心中最大的阴影,最不可面对的恐惧。

然而现在才知道,这妥妥的负面效应,竟然能让他抗拒背影所带来的恐惧。

回想桑博士所说的心灵抗拒,好像还真有可能。

“不对啊,那他为何如此担心背影出来?他说背影会让他歇斯底里的死去。”墨穷问道。

“因为他自己不知道啊,我们并没有告诉他可以抗拒画中背影,否则他知道自己不会被背影吓死,有可能不以全力监督油画。”大卫说道。

墨穷心想也是,要是棕发自己知道,当初在火场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拼命了。

早就把画一扔,跟着他跑了,反正棕发他自己死不了。

大卫说道:“画中背影,会将自己的形象作为最恐怖的存在烙印在观察者的心中,继而摧毁目标的心智,令其在歇斯底里中崩溃而死。”

“不过,如果观察者内心最恐怖的存在,是它不可抹煞,不可替代的,那背影也就没什么好可怕的了。”

“给他烙下恐绿症的收容物,是连我都无法抗拒的存在,那画中背影不过是个弟弟。”

墨穷点点头,很容易就理解了。

同样是‘最恐惧’,背影与那恐绿症撞车了,这是两个绝对特性的碰撞。

棕发的恐绿症更加绝对,是不可抹煞与替代的,所以画中背影的特性,无法对棕发触发……

倘若画中背影的恐怖特性,只是令目标恐惧并死亡,那棕发就凉了,即恐惧绿色,也恐惧背影。

但偏偏不是,经历了这么多,墨穷已然意识到,收容物的绝对特性,是相当死板的。

很多时候,一旦触发就没救,但没触发则直接没事……

如金发似得,在豁免期里,致命伤屁事没有,但小刀划破皮肤的小伤,却反而有用。

所以老鬼等社员纵然意志坚强,面对绝对特性也没用,遇到那背影,都只有崩溃而死的结局,但D级人员棕发,却恰恰能抵抗。

“连你也无法抗拒的存在?难不成是……灭世级的东西?”墨穷忍不住问道。

连大卫都抗拒不了的东西,这太可怕了吧?

然而大卫苦笑摇头道:“不,那是一个阿尔法收容物,能赋予他人终极恐惧。”

“呃……”墨穷知道,前缀来源于对人类的危险程度,并不一定代表收容物的强大与否。

到目前为止,都展现出惊人的,如心灵扭曲免疫般的大卫,硬是抗拒不了一个阿尔法收容物。

难怪上头严令他不得随意接触收容物,以免非战斗减员,在不必要的时候栽了。

之前那烟瘾,看起来大卫肯定能抗拒,但谁知道呢?没试过的东西,也许大卫就偏偏染上那烟瘾。

“你被扭曲出了什么样的恐惧?”墨穷问道。

已知那个收容物扭曲了棕发的心灵,使其无条件恐惧绿色。

但大卫,不可能恐惧绿色,他可是一路护送饕餮而来的,当时就在那护送队伍中。

坐忘长生  再凶我就娶你啦  我的叶子可以预知未来[穿越]  唐氏忠犬综合症[娱乐圈]  你为什么单身  温柔的谎言  不死生物的巫师旅途  丞相保重  业余驱鬼师  宠物小精灵之剧演时代  玩私服的时候穿越了  同时攻略五个男人怎么办  恐慌世界  今天也是靠颜值的一天呢[娱乐圈]  最强无敌熊孩子  都市玩梗系统  地球上的圣光  九劫归仙  我的姐姐是六道仙人  (快穿)回眸顾长安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作者钱串串的经典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人家穿越不是王妃,就是有钱人。白薇穿越倒是好,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个泼妇。既然接收了人家的身子,孩子会替她好好养,家也会帮她好好照顾的。只是,眼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爸?不负责任!你竟然还想带走孩子!?没门!唔娶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去相亲吧,爸爸

去相亲吧,爸爸

本来杨小光是准备给四岁的女儿找个妈,却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女儿给自己找老婆。老爸,你今天的相亲对象是我同学杨小光脸色大变朵朵,你想让警察叔叔把爸爸抓起来吗?的妈妈。...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国泰民安?并不是只靠忍让就能够得到的。文明与文明之间,要么你把我打趴下,要么我把你干掉。重生为烈阳文明的皇族,与帝蕾娜是兄妹的帝乾坤。因为上任太阳神的缘故,并没有因为长子的身份,而成为新任皇帝。反而是代表温暖和和平的妹妹蕾娜,成为了烈阳的皇帝。被封为秦王的帝乾坤,因为激进的性格被潘震不喜,于是乎为了成为烈阳的皇,为了妹妹蕾娜,帝乾坤开始了自己掌控烈阳,向外扩张的成长。...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后宫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