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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缇娃骑著五十的小绵羊机车出门采购,一辆大卡车突然失控,朝她笔直冲来,要不是她反应迅速,立刻弃车跳开,非得像那台机车一样,被压得扁扁的不可!
卡车司机一见没有得手,人群又开始围聚,火速跳离驾驶座,跳上一辆接应的休旅车,转眼就逃逸无踪。
仅受皮肉之伤的缇娃被送进急诊室,医生担心她伤口感染,嘱咐护士为她打一针破伤风,针筒里的药剂,竟然神不知鬼不觉的被换成氰酸钾。
要不是丁革及时赶到,闻见氰酸钾特有的杏仁气味,在紧要关头劈手夺下那管催命针,这一针下去,缇娃立刻就要小命休矣。
偏偏,在这么危险的当口,他因为任务在身,不得不出国,这下等於是拱手把缇娃的命送给对方吗?
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妹妹,万一要是有了三长两短,不但他会心疼,老爸老妈肯定也要剥了他的皮。
当他把所有事情,大略敍述完毕後,室内再度陷入长久的沈默。丁革连连深呼吸,瞄向角落,思忖著好友会有什么反应。
这是他所能想出最好的办法,只要有「狼」的应允,缇娃就绝对安全无虞,任何人也伤不了她一根寒毛。
只是,他也不得不怀疑,这项安排到底是不是个好主意。让缇娃照料「狼」的起居、让「狼」确保缇娃的安全,就代表这对孤男寡女,必须朝夕相处上好一阵子。
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女人,送进单身男子的屋里,不就像是把香嫩可口的小绵羊,推进大野狼的嘴里?
唉,事到如今,他也没得选择了!
再说,或许事情没他想像的严重,「狼」可不是登徒子,对女人一向没什么好脸色,更不会随便对女人出手。他那美丽善良、乖巧可人、毫无瑕疵的宝贝妹妹,说不定「刚好」就不合「狼」的胃口--
终於,「狼」开口了。
「她的厨艺真的不错?」黑暗之中,锐利的双眸略略眯起,进出凌厉的光芒。
「保证美味可口!」丁革拍胸脯保证。他恰好知道,「狼」正亟需一个好厨子。
「她真能把『任何』环境都整理乾净?」
「没错!」
黑暗中再度传来咒骂,声音愈来愈大声,用词更是精采万分,先前强硬的拒绝,总算开始软化,男人似乎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
「她最好有你形容的那么高明。」他既然愿意付出代价,让一个女人涉足他的屋子,她最好能解决他的困扰,而不是替他多添麻烦!
「放心,你绝对会发现,缇娃比我所描述的高明上数倍。」身为一个骄傲的哥哥,丁革很难不去吹嘘妹妹的优点。
看在众多的利多条件,以及那传说中美味无比的炖牛肉,「狼」终於让步。
他深吸一口气,掀起薄唇:心不甘情不愿的吐出两个字。
「成交。」
风和日丽的午後,娇小的人影背著半大不小的行李,出现在山路的尽头,一步一脚印的往前进。
丁缇娃穿著连身的柠檬绿洋装,一身的清爽,外头还罩著一件宽大的白色薄外套,遮住炙热的阳光。这三十分钟的路程,走得她气喘吁吁,红嫩嫩的唇微张,呵出喘息,粉嫩的小脸上更是汩出细细的汗珠,让她看来更加晶莹甜美。
呼,老哥怎么没有提起,这段山路长得无止无尽呢?
可惜她那任劳任怨的小绵羊,前不久已经蒙主宠召,成了一堆废铁,而山路上又看不到来往车辆,就算是她愿意露出大腿,也吸引不到半辆便车可搭。还好她平时运动量充足,体能绝佳,修长粉致的腿儿耐走得很,不然肯定要累倒在山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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