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百四十二挑武器(第1页)

黑眼镜的眼睛好了,可以慢慢摘墨镜了,以后怎么称呼还给胖子难住了。

“这以前都可以叫瞎子,现在不瞎了,叫啥?”

被围着看了十几分钟,黑眼镜赶紧把自己的墨镜又戴上。

“我不介意你们继续叫黑爷。”

呉邪盯着他的墨镜看了一会,没觉得是问题,“没事啊,以后接着叫黑眼镜就好了。”

“你就别想了,还得乖乖地叫师父。”

黑眼镜直接打破了呉邪的美好愿景,以前叫瞎子就算了,现在不瞎了,乖乖叫师父。

“那你这什么时候完全摘下来墨镜啊?”呉邪也不在意,先答应着,后面不叫还能打死他?

黑眼镜不打算摘,“你不觉得戴着更有意思吗?别人看不出我的想法,我却能看穿别人的小心思。”

“……你该不会一直是这个心思吧,所以才一直戴着,其实你早就好了。”

胖子说完就盯着黑眼镜看,看了半天也没在他脸上看出什么结果,行吧,墨镜确实阻挡了他们的交流。

知道了黑眼镜的想法,呉邪表示,以后还能继续叫瞎子啊,反正别人不知道他没瞎。

他们都回来了,黑眼镜也不能接着在这坐着,就跟着呉邪溜达回房了。

本来谢雨辰走了,黑眼镜应该和张起灵住的,但他说啥也不干,非说自己和这哑巴住好几年了,好不容易分开了,才不和他接着一起住。

最后就只能让胖子和张起灵一起,他和呉邪一起。

呉邪提出过抗议,被黑眼镜以自己年纪大了,要徒弟照顾为由驳回了。

能怎么办,打又打不过,就一起住呗。

第二天几人早早地就起来了,在城里不好骑马,把马牵着走出去一段距离了,才都上马顺着确定好的路线走。

云彩被张欣瑞圈在怀里,感受着冷风刮在脸上,本来的好心情也没了。

策马奔腾确实刺激,只是体验感不太好,马跑的快是快,有点不顾马背上人的死活。

跑起来呉邪就理解昨天黑眼镜的话了,这马还真不听他的,好像听张欣瑞的。

准确来说是听张欣瑞骑的那匹马的,跟着好顿跑啊,给呉邪颠傻了都。

等休息的时候,呉邪都是被扶下来的,下来的时候还没站稳,要不是黑眼镜没撒手,就跪下了。

“你可真行,又不是第一次骑马了,怎么这么完蛋。”

黑眼镜跟抱小孩一样,掐着他的腋下给搬到旁边去歇着。

呉邪没错过马眼睛里的得意,这家伙还真是故意的。

云彩也是被张欣瑞掐着腰提溜下来的,和呉邪一起坐在一边缓神去了。

白玛完全没有问题,她觉得特别快乐,还很怀念这样骑着马狂奔的日子。

胖子就比他们都强,啥事没有,下来了还能绕着呉邪溜达,嫌他小身板不够看。

喝了点水,让马歇一歇,又确定了一下方向才接着走。

爹爹失踪后,恶毒后娘开始不对劲  男主绝嗣?她靠系统母凭子贵!  秦村长一笑,全村百姓瑟瑟发抖!  惊天了,你管这叫毫无背景?  宝可梦世界称霸  归依星辰  快穿:天生反派,在线索命  现实扭曲者的变身日常  炮灰原配重生,她把天捅破了!  快穿:吓死,突然成了主神老婆  穿越:我空间系猫人在异世界封神  我就一个押钞员,你让我做大佬?  我在修真界卖盒饭  他她囧囧然  尚武时代  娱乐之过气歌神,演帝  偷听奶包心声,渣爹追妻火葬场  超神道士修仙  家族修仙,我是宝体天灵根  八零俏军媳:撩得冷面首长破戒了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作者钱串串的经典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人家穿越不是王妃,就是有钱人。白薇穿越倒是好,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个泼妇。既然接收了人家的身子,孩子会替她好好养,家也会帮她好好照顾的。只是,眼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爸?不负责任!你竟然还想带走孩子!?没门!唔娶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去相亲吧,爸爸

去相亲吧,爸爸

本来杨小光是准备给四岁的女儿找个妈,却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女儿给自己找老婆。老爸,你今天的相亲对象是我同学杨小光脸色大变朵朵,你想让警察叔叔把爸爸抓起来吗?的妈妈。...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国泰民安?并不是只靠忍让就能够得到的。文明与文明之间,要么你把我打趴下,要么我把你干掉。重生为烈阳文明的皇族,与帝蕾娜是兄妹的帝乾坤。因为上任太阳神的缘故,并没有因为长子的身份,而成为新任皇帝。反而是代表温暖和和平的妹妹蕾娜,成为了烈阳的皇帝。被封为秦王的帝乾坤,因为激进的性格被潘震不喜,于是乎为了成为烈阳的皇,为了妹妹蕾娜,帝乾坤开始了自己掌控烈阳,向外扩张的成长。...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后宫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