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三章唯铁与血方可决定(第1页)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菲兰王国的王都胜利之城,环绕在一片青山绿水之中。

王都四周有着整个王国最肥沃的土地,王国最大的河流也流经这里,这儿出产了大量的粮食供应了这座在周边国家里也能排名第一的大城市。

它的占地规模,要比钢都王国的王都还要大上一倍!

也要先进许多!

王都里纵横交错的街道上,虽车水马龙却是井然有序,且街道上干净整洁,没有半点的大城市该有的脏乱差。

贵族们有华丽马车,小型化的飞艇代步。

平民们也能搭乘便宜的公共野牛车,魔狗车等进出。

如果在街道上观察这些平民,可以发现他们的脸上洋溢着钢都王国的平民永远不会有的自信与活力。

钢都王国的外交官德门骑士掀开马车窗边的帘布,看着街道两旁的繁华,不由暗暗感叹。

论治理国家,当今的菲兰王国的国王当真是一代雄主!

菲兰王国王都今日的繁华,与他二十年来,顶住了贵族们的压力,大力兴办教育,提高学者地位,把知识的大门向平民敞开是绝对有关的!

要不是伟大的王国保护者横空出世……再过二十年,谁能压得住兴起的的菲兰王国!

这代菲兰王国的国王也一定能名垂青史吧!

德门骑士想到这时候,马车停了。

“大人,凯旋门到了。”马夫回头喊了一声。

“多谢了。”

德门骑士微微点头,付了车资后走了下来。

凯旋门乃菲兰王国王宫的正门,修得相当的雄伟而高大。

凯旋门上耸立着菲兰王国的国宝~用黄金雕刻而成的一个驾驭着双马战车的女骑士雕像……胜利女神在微笑。

胜利女神背生双翼,一手握着长矛,一手举着利剑,双眸直视着前方的街道。

宛如国王,检阅她的子民。

德门骑士站在门口,哪怕已是超凡之人,也非菲兰王国的国民,依然感觉到了沉重而肃穆的压力,让他不敢放肆。

“这就是胜利女神在微笑了么,亲眼看到果然比看画上的要震撼得多。”

德门骑士旋即念出了女神雕像下刻录的一排小字。

“只有教育,方可兴邦!”

“朕遍观群史,从未见过有哪个国家,是因为办教育而办穷了,办亡国了的!”

德门骑士张大嘴,身为贵族他本能的对这些话语有些反感,亲眼目睹对方王都的繁华后却又觉得对方说的没错。

“这些小字……是那菲兰王国的王要求刻录上去的吧。”德门骑士心情有些复杂。

成为了钢都王国的外交官出使菲兰王国这几天,他深深感觉到了菲兰王国尖锐的贵族和王室,贵族和平民之间矛盾之下,是掩盖不住的德门骑士难以言明的澎湃活力。

这股活力下,似乎整个国家的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改变着。

商品在增多,粮食在增产,大家口袋里都多了余钱,并且平民出身的骑士和巫师学徒以及引起关键矛盾的技术型官僚也在越来越多!

“那位国王……或许真能当皇帝?”

诸天万界穿梭门  重生之状元宠夫记  圣殿的预言  生存资格测试  萌神信徒  我真的不是女主[穿书]  宠物小精灵之庭树  南阳郡王要撩妻(重生)  诸天长生记  跨越时空之神国崛起  史上最无耻炼金术士  九零妙时光  娇宠天成(重生)  我建国之前就成精了  蜀山飞升之魔佛仙神  一路啸歌  戏精夫妻  别打扰我打毛线  被风撩红了耳朵  天天都是修罗场[快穿]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作者钱串串的经典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人家穿越不是王妃,就是有钱人。白薇穿越倒是好,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个泼妇。既然接收了人家的身子,孩子会替她好好养,家也会帮她好好照顾的。只是,眼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爸?不负责任!你竟然还想带走孩子!?没门!唔娶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去相亲吧,爸爸

去相亲吧,爸爸

本来杨小光是准备给四岁的女儿找个妈,却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女儿给自己找老婆。老爸,你今天的相亲对象是我同学杨小光脸色大变朵朵,你想让警察叔叔把爸爸抓起来吗?的妈妈。...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国泰民安?并不是只靠忍让就能够得到的。文明与文明之间,要么你把我打趴下,要么我把你干掉。重生为烈阳文明的皇族,与帝蕾娜是兄妹的帝乾坤。因为上任太阳神的缘故,并没有因为长子的身份,而成为新任皇帝。反而是代表温暖和和平的妹妹蕾娜,成为了烈阳的皇帝。被封为秦王的帝乾坤,因为激进的性格被潘震不喜,于是乎为了成为烈阳的皇,为了妹妹蕾娜,帝乾坤开始了自己掌控烈阳,向外扩张的成长。...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后宫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