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章 怒推对手 小比第一(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啊...你找死!”

被赵阳这么压着打颜面尽失的无法无天愤怒了,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件不知道什么玉牌,露出肉痛的眼神,深吸一口气并捏碎,玉牌破碎化成一道紫光射入他体内。

“砰!”

一道远超现阶段玩家能发出的数十丈紫色剑光击破擒拿大手冲宵而起,紧接着巨大剑光横扫擂台,直接将赵阳像乒乓球一样拍在擂台边防护禁制上。

光这一下赵阳的法力掉了近三百点,也就是说这一剑造成的伤害竟然恐怖的达到了四千八,低于六阶的防御法宝根本受不住一剑就会被击爆。

无法无天这块玉碟是他从昆仑秘地三十三天古道里得来的,有增强御剑术威力的效果,使用后增加基础御剑术伤害与御剑速度百分之一百。

虽然效果一等一的强,但后遗症也不小,人物等级下降三级,基础御剑术下降三级。

如此大后遗症本来他是不准备自用而是拿去与别的玩家交易,但现在争夺昆仑首席大师兄如此重要时刻,就算后遗症再大也得使用,否则与首席大师兄之位失之交臂,他会后悔莫极。

“尼玛蛋”

以这种姿势拍在墙上当壁画被无数昆仑玩家观赏到,赵阳也爆发了。

十指连弹,一连十颗癸水神雷呈品字排列飞出去,覆盖整个擂台。接下来更是不顾法力的消耗连发五波。

在赵阳地毯式无死角轰炸下,极度无奈的无法无天只得靠法宝硬扛,一时连还手余地也无,更别说用别的手段还击。

二层癸水神雷消耗的法力是一百八十,五波十颗神雷就需要消耗九千的法力,这也就是赵阳法力充足的过分才能这么用,要别的玩家就算专修炼气决也不可能有如此雄厚的法力挥霍。

这就是堂堂正正的碾压,不同你玩虚的,只要你能顶住一轮又一轮无死角雷火覆盖直到赵阳法力耗干,那么你就赢了。

赵阳自己清楚自身情况,直到预赛结束,只要能过关的玩家光技术基本上都比他强,不管是御剑技艺还是身法走位判断都超过他。

如果没有这门如同开挂一样的神通加持,就算赵阳的炼气决升到三十五层习得玉清仙雷,那也比不过这些精英高手,最完美的情况也是堪堪拿到一席精英弟子席位,还是最靠后的。

可惜世间有些情况就是这么不讲理,好在赵阳就碰上这么一件,于是他才能站在这擂台上到最后,估计还能站到最后。

“想不到这个家伙竟然这么厉害,连无法无天也被他压着打。”

场下与赵阳有结怨的带头大哥想不到赵阳这么猛,竟然连夺冠呼声最高的无法无天也压着打,心中很是吃惊。自从再次见到赵阳,他就发现在他眼中一直是好运菜鸡称号的赵阳竟然这么强。

直接在擂台上将他击败不说,竟然还能过五关斩六将成为昆仑十大玩家,现在还能与无法无天争夺昆仑首席大师兄之位,简直是摧毁了他的三观。

“这两位可真是厉害,特别是摩诃无量太变态了,这法力简直是不要钱一样。”

恩仇烟波湖  照关山  剑在吼  超级位面大攻略  长安有春秋  报告总裁:我重生了  硅谷大帝  龙魂王婿  美漫中的地狱商人  邪神旌旗  崩坏星河  恶灵国度  妖乱之世  早安,我的鬼神大人  锦衣王侯  甜蜜闪婚:校草大人,请低调!  苍穹绝域  潘多拉之翼  厄运法神  懒人相公□□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作者钱串串的经典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90之悍妻当家人家穿越不是王妃,就是有钱人。白薇穿越倒是好,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个泼妇。既然接收了人家的身子,孩子会替她好好养,家也会帮她好好照顾的。只是,眼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爸?不负责任!你竟然还想带走孩子!?没门!唔娶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去相亲吧,爸爸

去相亲吧,爸爸

本来杨小光是准备给四岁的女儿找个妈,却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女儿给自己找老婆。老爸,你今天的相亲对象是我同学杨小光脸色大变朵朵,你想让警察叔叔把爸爸抓起来吗?的妈妈。...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雄兵连之烈阳之主

国泰民安?并不是只靠忍让就能够得到的。文明与文明之间,要么你把我打趴下,要么我把你干掉。重生为烈阳文明的皇族,与帝蕾娜是兄妹的帝乾坤。因为上任太阳神的缘故,并没有因为长子的身份,而成为新任皇帝。反而是代表温暖和和平的妹妹蕾娜,成为了烈阳的皇帝。被封为秦王的帝乾坤,因为激进的性格被潘震不喜,于是乎为了成为烈阳的皇,为了妹妹蕾娜,帝乾坤开始了自己掌控烈阳,向外扩张的成长。...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后宫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